全校师生:
为进一步方便师生办理相关业务,南岗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哈尔滨市北方公证处将在我校师生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点,现场办公。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每个月第二周周三全天,本学期办公时间为:
12月12日、1月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二、办理地点
南岗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师生服务中心26号窗口
哈尔滨市北方公证处:师生服务中心27号窗口
另,在师生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设置了港澳台自助签注机。
三、办理业务类别及指南
1.南岗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业务:
1) 办理护照;
2) 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3) 办理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2. 哈尔滨市北方公证处办理业务:
1 |
合同(协议)事项公证指南 |
2 |
继承、赠与、受赠和接受遗赠等合同(协议)事项公证指南 |
3 |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事项公证指南 |
4 |
遗嘱(订立、变更、撤销遗嘱)事项公证指南 |
5 |
委托、声明、保证、认领亲子等其他单方法律行为事项公证指南 |
6 |
招标投标、拍卖、开奖、财产清点、公司会议、抽签、订立公司章程等现场监督类事项公证指南 |
7 |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国籍、监护、户注销)、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学历、学位、经历、职务(职称)、资格、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选票、指纹事项公证指南 |
8 |
不可抗力事件、意外事件、事实收养、抚养事实、票据拒绝、查无档案记载、资信、继承关系事项公证指南 |
9 |
保全证据事项公证指南 |
10 |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项公证指南 |
11 |
提存、办理登记、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书、代写与公证事务有关法律文书、接待法律咨询事项办事指南 |
3.办理业务指南
见附1:出入境管理科业务办理指南
见附2:北方公证处业务办理指南
师生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