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我校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工作的通知
致我校住宅小区的全体居民:
目前我校退休教职工数量日益增多,尤其是住在较高楼层的老教师上下楼极其不方便,且上下楼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学校领导对此情况高度重视,学校党委于7月13日召开2021年第17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老旧小区电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代表学校专门组织、协助大家推进电梯加装工作,力争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困扰大家多年的“急难愁盼”问题。
为更有力的推进工作,学校领导主动协调联系市、区政府部门,亲自出面为大家争取政策支持。在学校领导的积极争取下,市、区政府及下属住建部门同意将加装电梯涉及的管线迁移、燃气切改、电力配套等纳入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框架,居民可大幅节省电梯加装的管线迁改费用。市住建局同意出面牵头协调,对加装电梯涉及的树木移植、花坛退让、占用人行道等情形给予政策放宽,尽可能优先保障电梯加装。市住建局同意对达成一致意见的单元可立即启动电梯加装施工,申报手续同步办理。除上述事项外,学校也在尽一切努力协调政府部门在电梯加装工作的其他方面给予更多优惠政策和支持,并与国内一线品牌电梯公司及电梯施工企业洽谈团购事项,尽力为居民减轻加装电梯的成本负担,为居民早日用上加装的电梯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如有意愿加装电梯,居民应尽快联系本小区物业管理员报名。我们将充分发挥学校在工程设计方面的优势,不遗余力的突破电梯加装难点,按照“居民自愿、共同协商、能加尽加”的原则,力争协助大家抢抓到政策惠民的历史机遇。
按照2021年5月8日哈住建发第93号文件《哈尔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方案》通知要求,申请加装电梯的有关要求要点为:
一、4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非单一产权的无电梯住宅(不含原有设计已预留电梯井道,尚未安装电梯设备的住宅);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并符合规划、建设、消防、特种设备、文物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的建设、运行使用、维护管理等资金由相关业主共同承担,由相关业主自行协商达成一致,并形成资金筹集使用方案;
三、遵循“事后审核、一次性拨付”的资金补助原则,市级财政按照每部电梯15万元给予定额资金补助,2023年12月31日截止;
四、由拟加装电梯的单元全体业主自行协商,经本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且本单元其他业主无反对意见,达成加装电梯意愿,形成书面决议。
望各小区(单元)居民相互帮助、仁爱团结、互相体谅,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美好的新时代宜居小区。
园丁小区报名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15045168088
建工小区报名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13936130971
复华小区及报名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13313677729
西苑小区、专家院报名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004515256
香坊红旗大街小区报名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13936130971
学府校区家属小区报名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15046656839
木兰小区及苗圃小区报名联系人:牟老师 联系电话:18345046846
汉祥小区及西直小区报名联系人:阎老师 联系电话:13091886152
政策宣传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331808021
高老师 联系电话:13796650947
王老师 联系电话:18545008781
工作指导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845096166
报名请扫下方二维码
哈尔滨工业大学老旧小区电梯改造办公室
2021年7月31日
注:以上通知借用基建处信息发布系统代发,有关政策咨询请联系哈尔滨工业大学老旧小区电梯改造工作办公室。
附件1:
1.已加装电梯施工平均成本(供参考)
项目构成 |
电梯设备 |
土建基坑 |
钢结构 |
玻璃幕墙 |
管线迁移 |
勘察、设计、监理 |
合计 |
平均价格(万元) |
17 |
4 |
9 |
8 |
8 |
2 |
48 |
2.已加装电梯单元住户分摊成本(供参考)
一梯两户户型楼层 |
每户分摊价格 (万元) |
一梯三户户型楼层 |
每户分摊价格 (万元) |
1、2 |
0 |
1、2 |
0 |
3 |
2.75 |
3 |
1.833 |
4 |
3.025 |
4 |
2.017 |
5 |
3.3 |
5 |
2.2 |
6 |
3.575 |
6 |
2.383 |
7 |
3.85 |
7 |
2.57 |
|
33 |
|
33 |
注:各户分摊价格按电梯安装总价48万元/部、政府补贴15万元/部计算。
3.各楼层出资分摊指导系数(哈尔滨市)
楼层 |
1 |
2 |
3 |
4 |
5 |
6 |
7 |
系数 |
0 |
0 |
1 |
1.1 |
1.2 |
1.3 |
1.4 |
注:以上分摊指导系数仅供参考。对由于加装电梯给一层住户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三层及三层以上住户应集体给予一层住户适当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