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发[2020]39号
为做好我校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请各学院(部)和有意向的同学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本通知内容是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政策要求,正式申请时以2021年最新政策为准。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
选派规模、选拔范围、选拔对象、选派批次、外语合格标准、可利用合作项目等可暂时参考《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附件1)、《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3)等文件的规定,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
二、校内筛选基本原则
申请条件、选拔方式等需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办法》(附件5)的基本要求。
1.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定向生除外):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生、直博生除外)、应届硕士毕业生(推荐攻博、硕博连读生除外)。在读博士生不允许申请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但校际双博士学位合作项目录取的博士一年级学生除外。国家和学校一般不鼓励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国外硕博连读。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2018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及以下、或本博连读四年级(2017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及以下博士研究生。优先选拔申请学校排名世界前100名或学科排名世界前50名的申请人。
学校排名以申报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https://www.qschina.cn/university-rankings/world-university-rankings/2021
学科排名以申报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的学科排名为准:
https://www.qschina.cn/subject-rankings-2020
2.申请人的外语水平须符合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的相关规定。。
3.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最多可推荐2位自己指导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4.严格遵循“三个一流”的原则,即“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进行选拔。
5.申请人需经导师和学院同意,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建议选择与国内导师或所在学科具有合作基础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进行学习,且研修计划、研修内容等应与博士研究课题有一定的关联性。
三、校内工作时间安排
1.预报名:2020年11-12月
2.公派讲座:2020年12月
3.联合培养博士项目校内评审:2021年3月1-9日
4.正式报名:2021年3月10-18日
5.公派留学网上报名系统培训:2021年3月11日
请相关同学按照上述要求尽早准备外语成绩、联系国外学习单位等事宜,做好申请前的材料准备工作。
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师生服务中心18号窗口)
电话:86214753
E-mail: yliu423@hit.edu.cn
2021年公派留学群:668246391(申请加入时需发送学号及姓名)
官方微博:http://e.weibo.com/2426545405/profile
微信平台:哈工大研究生工作部
附件:附件下载.zip
1.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2.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4.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
5.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办法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