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您好!
为使您在校期间享有充分的医疗保障,现将新生医保政策、享受的医疗待遇介绍如下:
1、如何参加医疗保险,参保学生享受什么医疗待遇?
新生入学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入学时由学校、校医院及市医保中心组织统一参保,按照年度缴费。分A、B两种保单,具体内容如下:
A保单:基本医疗保险
收费标准:310元/年
医保待遇:
- 学生门诊医疗待遇;
- 疾病住院医疗待遇。
B保单: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收费标准:510元/年
医保待遇:
- 学生门诊医疗待遇;
- 疾病住院医疗待遇;
- 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的补充报销;
- 外伤等意外伤害门诊及住院待遇;
- 住院补助50元/日;
- 疾病身故或意外身故赔付10万元。
2、如何享受门诊公费医疗待遇?
答:在校学生到校医院就诊时,必须持一卡通、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卡挂号就诊,所需费用将自动按照学生门诊医疗待遇结算。
3、参保学生如何享受住院医疗待遇?
答:参保学生持医保卡办理入院手续,出院结算时按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结算。
4、如何进行住院费用的补充医疗保险(B保单)报销?
答:根据个人自付金额可以选择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报销。
第一种方法:医保结算个人自付一万元以下,可以下载中国人寿APP先注册——点击我的理赔——开始报案上传材料。
第二种方法:医保结算个人自付一万元以上,需要线下进行报销。
报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81号一楼。
报销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00,13:30-15:00。
报销需携带的材料:
①住院医疗费用结算票据(原件)
②住院费用医保结算单(原件)
③完善的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
④诊断证明书(原件)
⑤身份证(原件及1份正反面复印件)
⑥(中、农、工、建、邮)任意一张本人省内银行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5、异地住院哪些情况可予报销?
答:情况1:寒暑假、实习期间,在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实习地发生的符合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不需要在医保局和校医院备案。
情况2:病情需要转往省外医院治疗,应由具有转诊资格的三级定点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到市医保局备案,发生的费用方可报销。
6、异地门诊就医可否报销?
答:在异地发生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
7、既往黑龙江省参保学生是否需要重新办理医保卡?
答:不需要,原卡有效。
8、学生医保卡补办和丢失如何办理?
答: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还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入院通知单(限加急卡办理),到哈尔滨人力资源中心和兴路38号三楼B区办理。现可以在支付宝或微信中下载电子医保卡,在医院出具电子医保卡就医。
9、医保卡初始密码是多少?密码输入错误,如何更改密码?
答:医保卡初始密码:123456。初次使用医保卡时,可在挂号窗口更改密码。如果忘记密码,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医保卡到海城街140号南岗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或宣化街451-4号南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更改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