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发〔2021〕7号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精神要求,培养单位要严格导师选聘标准,加强导师团队建设,强化导师岗位管理,全面落实育人职责。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办法》(哈工大研〔2018〕496号)(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附件1),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及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现公布我校2021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遴选工作要求及工作日程如下:
1.基本要求及申报程序
符合《办法》及其所在学科规定的“申报硕士生导师基本条件”我校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系列教师可参加硕导遴选,博士后人员中的师资博士后或助理教授岗位博士后也可参加硕导遴选。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yjsgl.hit.edu.cn/)填写硕导遴选申请相关信息并生成申报表,通过所在学科学位分委员会(或学院专家组)初审和学院党委审核后,报校学位委员会专家组评审。
2.遴选工作日程
3月22日—3月23日:各学院在“系统”中公布本单位硕导申报日程安排。
3月24日—4月18日:个人网上申报、学科核实、学位分委员会(或学院专家组)评审。
4月19日:提交本单位硕导申报材料及2022年度硕导申报基本条件。硕导申报材料:汇总表(系统中导出打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pdf版本);基本条件纸质版(一式一份,分委会主席签字)及电子版(word版本)。
4月24日—4月26日:校学位委员会专家组复审。
5月13日前:公布遴选结果。
3.其它相关事宜
(1)遴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申报人及其直系亲属不能作为评委参加各级评审。
(2)遴选工作应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公正合理。对任何涉及遴选对象的署名来信、意见均应认真对待,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在三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
(3)各学科学位分委员会(或学院专家组)应严格按照本学科(或学院)制定的硕导申报条件进行遴选工作。
(4)硕导遴选申报填写说明详见“系统”页面,申报过程如有疑问,可咨询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苗茹花,电话:86413071,Email:xwb@hit.edu.cn。
附件1:哈工大研【2018】496号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办法.pdf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