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直属单位:
2020年度,在全校各单位及师生员工共同努力下,校园持续保持安全稳定。为全面总结2020年度工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由学校安全委员会领导,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评选种类
(一)先进集体:2020年度签订安全责任状的院、部、处、直属单位及后勤集团各中心均可申报参评;
(二)先进个人:按单位教职工人数1%的比例推荐申报,不足100人的按1人推荐申报;
(三)见义勇为奖: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突出贡献奖: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相关要求
(一)评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及“全面衡量、重在考核”的原则,对参评的集体及推荐的个人组织联评。
(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见义勇为奖、突出贡献奖的申报和评选应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安全工作奖惩规定(试行)》相关要求。
(三)2020年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均不得申报先进集体。
(四)参评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填写申报表,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具体,突出重点,不少于800字。推荐的集体和个人材料于3月31日前报送保卫处办公楼207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继刚,电话:86414090转2072。
(五)评选结果报请安全委员会批准,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安全工作奖惩规定(试行)》,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附件:
1、2020年度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2020年度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3、2020年度见义勇为奖申报表;
4、2020年度安全工作突出贡献奖申报表。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