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报销的基本条件
- 学校全日制统招且已参加“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生。
- 在校期间患病,首诊应到校医院,如确属病情需要转院治疗者须由经治医生向医务科提出转诊申请,按流程审批备案。
- 危、急、重症患者可就近就地治疗,但应在治疗后72小时内到校医院医务科进行备案。
二、城乡居民异地医疗费用报销(基础医疗保险)
- 城乡居民发生哪些情况可以办理报销?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异地(不含境外)急诊一次性住院或因其他情形异地住院,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 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医疗费用清单;
4、病历复印件或诊断书。
注: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社保卡银行功能未处于激活有效状态,须另提供哈尔滨银行账户;外伤住院、急诊住院或医疗费用总额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患者须另提供完整的病历复印件。
- 到哪里办理报销?
准备好相关材料,可以就近自选以下地点办理。
1、南岗区花园街281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楼,5号窗口;
2、道里区尚志大街93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楼,2、3号窗口。
- 具体报销时间是?
周一至周五,8:30—11:00、13:30—15:30,节假日休息。
温馨提示:办理住院必须持医保卡,出院后直接按医保报销比例进行结算。
三、中国人寿医疗保险报销(补充医疗保险)
- 网上报销流程
下载中国人寿寿险APP,注册登录,在首页找“我的理赔”,按照相关流程办理。
- 相关材料
1、疾病住院
1)住院票据原件;
2)医疗费用明细;
3)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单;
4)病历复印件;
5)诊断书。
2、意外住院
1)住院票据原件;
2)医疗费用明细;
3)病历复印件;
4)诊断书。
四、学生公费医疗报销(学校公费医疗)
- 门诊报销条件
1)确属病情需要转院治疗者,经校医院医保办转诊备案,在上级医院就诊发生的门诊费用;
2)经医院同意的其他特殊情况,如在其他医院发生的急诊费用;
3)参保学生因特殊原因在校医院内自费就诊的门诊费用。
- 报销提供的材料
1、住院报销材料
1)学生卡 ;
2)住院医疗票据(原件) ;
3)住院费用医保结算单(原件);
4)住院费用明细表(原件);
5)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校医院住院不必提供】;
6)校医院转诊单(非校医院住院学生需提供);
7)纸质理赔核定书(人寿保险理赔后截屏打印)。
2、门诊报销材料
1)学生卡及医保卡;
2)门诊诊疗费的正规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
3)校医院转诊单、门诊病历(校医院门诊就医不必提供);
4)费用明细单。
- 不能报销的医疗范围
- 未在校医院备案,自行转诊发生的医疗相关费用;
- 挂号费、医疗证(本)的工本费、往诊费、陪护费、家庭病房费、特诊费、煎药费、取暖费、伙食费、营养费、生活护理费、就医路费、留观费、静点床(椅)位费、住院陪护费、医疗咨询费、特殊高值耗材等;
- 各类体检、预防接种、预防用药等费用;
- 各种整容、美容、减肥、矫形、配镜、镶复、正畸、康复、疗养、保健等相关的费用;
- 由于打架、斗殴、饮酒、交通肇事、枪伤、外院医疗事故、自杀等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 女学生的生育、宫外孕、人流、药流、代环、取环、避孕等费用;
- 寒暑假、国家法定假期间,校外发生的非急诊费用。
- 报销时间
每月10日,8:30—11:30、13:30—16:30,遇节假日顺延。
- 报销地点
南岗区教化街2号,一区校医院,医保办215室。
- 联系电话
急诊备案电话:86418827 16603626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