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助管岗位是研究生提高综合素质、培养职业能力的重要平台,是研究生参与学校发展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研究生奖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管工作将紧密围绕研究生成长需求,继续优化岗位设置,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搭建好研究生职业能力提升平台。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研究生助管工作岗位面向校本部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2.各单位须根据已核定的助管岗位数量进行设岗,因各单位机构调整等特殊原因需重新设置助管岗位数量,须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设岗。
二、岗位申请与聘用
1.助管岗位的选聘流程包括信息发布、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公开竞聘、设岗单位录用、结果公示、培训上岗等环节。
2.设岗单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yjsgl.hit.edu.cn)进行助管岗位信息维护、发布、招聘、录用。各设岗单位在招聘过程中需确保开放、公平的原则,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3.研究生结合自身特长与岗位需求主动向设岗单位申请助管岗位,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yjsgl.hit.edu.cn),登录后通过“研工管理”-“岗位申请”上传个人简历,申请助管岗位。
4.考试不及格、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助管岗位。每名研究生只能担任一项助管岗位工作或助教岗位工作,对于未能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研究生,经设岗单位审核后可终止聘用。
5设岗单位完成助管招聘后,需通过管理系统导出《研究生助管人员情况统计表》经由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备案,上岗工作前两周为试用期,试用合格后转为正式助管。
三、日常培养、管理与考核
1.根据各自助管岗位工作特点,按照工作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岗位管理与考核办法,认真严肃、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对助管进行考核。
2.设岗单位需要在上岗前对助管进行统一培训,研究生院负责助管工作的审查与监督,每月随机抽检部分助管的工作情况;设岗单位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的培训、管理与考核。
3.助管岗位每月工作时长原则上不超过20小时。
4.助管考核实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结束后,设岗单位需向研究生院提交助管的考核表、工作总结等材料。
5.研究生院负责对各设岗单位助管选聘、管理、考核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6.各单位须严格遵循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研究生助管工作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研究生助管个人防护,避免到人群聚集场所,切实保障研究生助管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津贴发放
助管考核“合格”者,岗位津贴发放标准为硕士研究生360元/月、博士研究生450元/月;考核“不合格”者,津贴降低发放标准,不超过200元/月。助管跨区工作可享受每月40元的交通补助。
五、社会实践学分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学分实施意见》的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在完成一个学期(4个月及以上)助管工作,考核合格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可获得1学分(社会实践学分),考核不合格不能获得该学分。
六、招聘时间安排
2月21日-23日 设岗单位公开发布岗位信息
2月23日-28日 研究生投递简历、设岗单位组织招聘
3月7日前 设岗单位递交纸质版《研究生助管人员情况统计表》到行政楼318
七、联系人
赵老师 0451-86416419
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