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具有互补性和国际竞争能力的实体、发挥彼此的优势、培养优秀的科研人才服务于社会,2016年我校与香港城市大学(以下简称城大)签署合作协议,设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附件1)。按照协议规定,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可申请合作双方的博士学位。现将2023年该项目校内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一年级研究生(可适当放宽至博士二年级),或已取得我校2023年博士入学资格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生、本博连读生(定向生及留学生除外)。
2.申请人的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IELTS总成绩不低于6.5分,小分不限;接受家庭版成绩;成绩在有效期内。
(2)TOEFL笔试总成绩达 550 分、或新版纸笔考试总成绩达 59 分、或网考总成绩达 79 分,小分不限;接受家庭版成绩;成绩在有效期内。
(3)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且在外学习语言为英语的申请人豁免上述IELTS、TOEFL成绩要求,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注意】
i.所申请学系对外语成绩有其它规定的,以学系要求为准,详见:
https://www.cityu.edu.hk/pg/research-degree-programmes/entrance-requirements
ii.申请人若暂未达到香港城市大学规定的外语要求,可先提交其它申请材料,并保证不晚于2023年2月8日补交合格的外语成绩。
3.优先推荐双方导师有一定合作基础的学生申请本项目。
二、选派计划
1.选派名额
我校每年可选派15名学生。
2.选派领域
两校已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
3.学习安排
本项目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五年。原则上,被录取人员需在我校完成博士第一学年的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基础课后,按下述学习模式完成其它专业课学习、撰写学位论文、参加答辩等。
(1)普通博士生
学年 |
学习地点 |
第一学年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第二学年 |
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本部) |
第三学年 |
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 |
第四学年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第五学年(如果有)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2)硕博连读生
学年 |
学习地点 |
第一学年(硕士阶段)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第二学年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第三学年 |
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本部) |
第四学年 |
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 |
第五学年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3)本博连读生
学年 |
学习地点 |
第一学年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第二学年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第三学年 |
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本部) |
第四学年 |
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 |
第五学年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4.奖(助)学金
被录取人员在我校学习期间,享受在校博士研究生同等待遇;在城大香港校区学习期间,将获得由城大发放的奖(助)学金(奖学金标准逐年调整),停发我校博士生津贴;在城大深圳研究院学习期间,将获得由城大发放的人民币4,900元/月的奖(助)学金,并恢复发放我校博士生津贴(不含导师拨付部分)。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申请人需按《报名须知》(附件2)要求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CityU Personal Particulars(附件3)
2.Joint Research Statement(附件4)
最后一页签字处需城大导师签字,手签或电子签名均可;同时需哈工大导师签字,无特殊情况下应手签。
3.Recommendation on Admission(附件5)
表中“C. Recommendations by Proposed Supervisors”需城大导师签字,手签或电子签名均可。同时需哈工大导师签字,无特殊情况下应手签。
表中“D. Approval by Partner University”,“Dean/Head of College/School/Department”处需所在学院(部)主管院长签字、加盖院(部)公章;“Graduate School”处不需申请人单独处理,研究生院收齐材料并审核通过后统一签字、盖章。
4.哈工大导师英文简历
5.香港城市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个人申请表(附件6)
6.香港城市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报名表(附件7,仅提交电子版,格式为“.xls”或“.xlsx”,)
【注意】材料1-5需提交纸版一式一份,一律使用A4打印纸单面打印,用回形针夹好,无需装订,并按上述顺序排序。同时将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发至邮箱:hitgs_csc@hit.edu.cn,邮件及附件命名方式为:CityU -HIT-学号-姓名。
四、时间安排
申请人需按《申请程序》(附件8)要求完成申请流程:
1.申请准备:即日起-2022年12月8日
申请人按相关要求联系导师、准备申报材料。
2.申请人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2022年12月9日下班前
申请人将纸版材料交至师生服务中心18号窗口,电子版材料发指定邮箱。
3.学校向香港城市大学提交材料:2022年12月23日
4.香港城市大学研究生院为申请人在城大入学申请系统中设立个人账户,并将账户的用户名及密码通过电邮告知申请人:2023年1月6-20日
5.申请人登录香港城市大学入学申请系统完成申请:2023年1月20日-2月8日
6.香港城市大学公布录取结果:2023年4月下旬以后
四、其它要求
确定录取资格后,相关人员计划开展出国(境)交流活动时应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等有关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后续手续。
1.办理派出手续
根据研究生院及国际合作部规定,出国(境)参加访学交流的学生需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签订《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境)外访学协议书》(附件9),详见“研究生办理出/回国(境)手续基本要求”:http://hitgs.hit.edu.cn/2021/0520/c3435a254503/page.htm。
请在赴港前10个工作日内办理上述手续。派出期间不需在我校进行学期注册。
2.办理学分互认手续
录取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办理学分互认手续。如需办理学分互认,需在赴港前填写《研究生校际间交流课程学习计划表》(附件10),经导师及所在院(部)审核同意后交至师生服务中心研究生院窗口备案;留学回国后,填写《研究生课程学分校际间转换申请表》(附件11)并提交至师生服务中心研究生院窗口,以办理后续学分认定手续。
3.办理回校手续
(1)提交访学总结
访学结束后,相关人员发送电子版访学总结(附件12)及外方导师的评估表(附件13)至邮箱:hitgs_csc@hit.edu.cn。
(2)办理恢复学籍手续
提交访学总结后,相关人员需在回国(境)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回国(境)申请、恢复学籍,返校后到所在学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办公室办理学期注册,如遇假期可顺延。
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老师(师生服务中心18号窗口)
联系电话:86214753
Email:yliu423@hit.edu.cn
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项目QQ群:318472009(申请加入时需备注学号及姓名)
附件:附件下载.zip
1.项目简介
2.报名须知
3.申请程序
4.CityU Personal Particulars
5.Joint Research Statement
6.Recommendation on Admission
7.香港城市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个人申请表
8.香港城市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报名表
9.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境)外访学协议书
10.研究生校际间交流课程学习计划表
11.研究生课程学分校际间转换申请表
12.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境)外访学总结
13.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境)外访学评估表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