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框架下,新设“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2023年试点实施,我校为试点高校之一。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试点工作的函》(留金选[2023]2号)文件要求,现组织教师申请该项目。请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教师及时按要求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重点资助高校教师赴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含学术类国际组织)短期工作,同时可资助高校教师赴国外的国际组织研究机构或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国外高校开展国际组织相关研究。
二、申请办法、时间
2023年项目申请分两批进行。申请人在4月10日-30日或9月10日-30日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学校审核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
三、留学回国后考核、工作要求
留学人员回国后,所在学院(部)对其留学效果进行考核;留学人员需积极从事相应的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教学或科研工作,确保留学效益。
四、其他
《2023年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办法(试行)》已在国家留学网发布,网页地址为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26,请申请人及时查阅。
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师资办。
联系人:邱莉红,联系电话:86413179。
人事处
202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