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暑假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校区,各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及学校领导指示,现将开展暑假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及要害部位消防安全检查。围绕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畅通、防火分隔措施、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等方面进行自检自查,确保场所安全。重点排查整治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及危化品库房、图书馆、地下室、高层建筑等场所火灾安全隐患。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品、占用疏散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校内违规使用明火、学生寝室违规使用电热器具等突出安全隐患。加强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人员值班值守,严防冒烟起火。

2.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坚决禁止电动自行车或电瓶在楼道、门厅、楼梯间、车间、学生公寓、实验室、办公室等室内场所停放、充电,完善监管机制,防止火灾发生。

3.开展食堂等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严防燃气泄漏或火灾、爆炸事故。要全面摸清校内燃气安全底数,全面了解掌握使用燃气场所的管线布局、设施设备安装、燃气器具、配件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与用电线路及电器设备、火源间距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是否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加强电气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私接乱拉电源线、违章操作、超负荷用电、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气线路老化、电阐箱老化等问题。

5.室外动用明火作业,要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并按消防部门要求报备。五级风以上天气禁止作业。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

1.加强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落实危化品存放、使用、销毁等过程的防火、防爆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针对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定期开展全方位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检查工作,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和隐患预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2.排查本单位实验设备在工作状态下人员值守情况,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3.无人的办公实验场所,要门窗锁闭,停止实验的设备要切断电源。

三、开展交通安全检查

认真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校车安全管理措施、校车技术状况、道路条件等是否符合安全运行要求,有无超员超速、不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问题车辆上路行驶,并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加强对广大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尤其是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等薄弱环节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防范校园暴力伤害方面。

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制度,严防无关人员、管制刀具及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非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及校内各楼宇。保卫处在校门各入口配备金属探测器等安检设施设备,对可疑人员进行检查。对不听劝阻强行携带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物品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各单位要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关注本单位教职工、学生的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及日常行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加强对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的摸排,及早发现并干预化解学生因琐事纠纷引发的矛盾,避免发生伤害事件。要定期对教室、食堂、图书馆、学生宿舍、校园隐蔽场所等进行摸排,对发现的刀具等危险品一律予以收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五、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认真开展校园防灾减灾能力的排查整治工作。重点针对校园防汛排涝设施设备情况、校园地势低洼的建筑及道路情况、校园内建筑避雷设施设备情况、校园内树木、宣传版、墙体附着物等防风防雨情况、学校防汛应急队伍建设情况、防汛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防灾减灾应急演练的开展情况等进行自检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做好各类灾害预警及应急处置,加强极端天气前各项安全预警工作。

学校各单位要按照上述检查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暑假前安全大检查工作,同时,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立检查组,对学校各重点单位部位开展安全检查。

 

 

哈尔滨工业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