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3-07-13 13:47

各党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筑牢广大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在第3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推荐2023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分别见附件1、2。

三、推荐名额

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个,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各单位最多可推荐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个、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

四、评选程序

1.集体、个人申报。各单位要坚持组织推荐与自愿申报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挖掘并推荐本单位师德先进典型。

2.基层推荐。各党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把关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

3.学校评审推荐。党委教师工作部和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五、有关要求和政策

1.各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结合学校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引导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敬业立学、崇德尚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2.各党委要严格按照推荐名额和评选程序开展推荐活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真正把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上来。

3.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育教学全过程,把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作为基本要求。要以事迹为基础,在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师的前提下,向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班主任或其他领域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

六、材料申报要求

《黑龙江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名册》(附件3、附件5)或《黑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册》(附件4、附件6);表中主要事迹一栏需简写,内容较多可以再加附页。集体、个人先进事迹详细材料控制在2000字以内。

请各单位于7月2117:00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扫描版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gzb@hit.edu.cn。

联系人:樊老师  18800428835

 

附件1:黑龙江省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附件2:黑龙江省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附件3:黑龙江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4:黑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5: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名册

附件6: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册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37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