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筑牢广大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在第3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推荐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分别见附件1、2。
三、推荐名额
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个,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各单位最多可推荐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个、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
四、评选程序
1.集体、个人申报。各单位要坚持组织推荐与自愿申报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挖掘并推荐本单位师德先进典型。
2.基层推荐。各党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把关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
3.学校评审推荐。党委教师工作部和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五、有关要求和政策
1.各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结合学校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引导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敬业立学、崇德尚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2.各党委要严格按照推荐名额和评选程序开展推荐活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真正把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上来。
3.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育教学全过程,把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作为基本要求。要以事迹为基础,在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师的前提下,向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班主任或其他领域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
六、材料申报要求
《黑龙江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名册》(附件3、附件5)或《黑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册》(附件4、附件6);表中主要事迹一栏需简写,内容较多可以再加附页。集体、个人先进事迹详细材料控制在2000字以内。
请各单位于7月21日17:00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扫描版、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gzb@hit.edu.cn。
联系人:樊老师 18800428835
附件1:黑龙江省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附件2:黑龙江省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附件3:黑龙江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4:黑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5: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名册
附件6: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册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