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校区,各部(处)、直属单位:

2023年11月9日是第32个全国消防日,主题是“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及学校领导关于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升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氛围,现将开展消防宣传日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消防宣传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依法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责任,把消防宣传日活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活动方案,调动宣传资源,落实工作措施,动员师生员工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宣传教育,推动消防宣传进课堂、进公寓、进实验室。

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要结合本单位消防安全特点和工作实际,加强组织策划,开展富有特色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一要落实好全员教育培训“三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一次消防演练。二要发动师生员工参与消防体验“三个一”活动,即,走一次疏散通道、熟悉一次灭火器材、排查一次身边火灾隐患。三要结合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开展针对性宣传提示和典型火灾警示教育,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倒逼火灾隐患整改。

活动日期间,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邀请消防救援部门领导来校培训讲座、步行街设置宣传长廊、组织线上答题等活动。

三、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讲座、大屏幕、横幅标语、微信、校园网、宣传栏等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加大安全提示宣传力度,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四、及时总结,加强信息反馈。各单位及时总结消防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图文材料于11月17日前发送至:bwcfhk@hit.edu.cn。联系人:王继刚,电话:86414090转2071。

附:横幅标语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

 

1. 预防为主,生命至上。

2. 人人把好防火关,有备无患保平安。

3. 预防火灾,人人有责。

4. 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校园。

5.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防火灭火,人人有责。

6. 消防安全,人人关心;火灾事故,人人预防。

7. 消防安全,重在预防,居安思危,常抓不懈。

8. 预防火灾,从生活细节开始。

9. 抓消防安全,促社会和谐;学消防知识,保生活平安。

10.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关爱生命,从我做起。

11. 防火灭火,人人有责;警钟长鸣,共创平安。

12. 只有防而不实,没有防不胜防。

13. 用火不预防,失火就遭殃。

14. 预防火灾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15. 火灾无情,预防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