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元旦和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3-12-28 14:22

各学院、学部、校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岁末年初深入推进“两个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学校办公室《关于2024年寒假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请各相关单位、部门认真做好元旦和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持续绷紧实验室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为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对本单位危险源底数清、责任明,防范实验室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实验室隐患排查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及学校颁布的各项实验室安全相关规定,加强假期期间实验室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老旧电气设备、大功率电气设备、加热及制冷装置、特种设备、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及实验动物等高风险实验室进行“无死角、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无法完成整改的实验室必须停止实验,并将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一)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开展实验的师生员工必须接受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合理安排实验内容,开展爆炸、燃烧、剧毒化学品、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高风险实验需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实验时责任教师必须在实验室进行现场督导。落实安全管理控制措施,实验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实验期间必须保证教师现场指导,确保实验过程管控得力,应急处置正确及时有效。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禁止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使用危化品前,要认真阅读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实验室内严禁存放过量危化品,存放时应科学分类、规范储存。需要低温储存的试剂,应在防爆冰箱中储存,做到账物相符,且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不发生丢失、被盗事件。实验室危险废物要分类收集,张贴危废标识,做好暂存管理工作,置于安全区域。不得将有害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严禁向下水道倾倒废液。

(三)做好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不得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设置气瓶间。不得使用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气瓶。减少实验室内气瓶数量,尤其是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气瓶。气瓶应确保安置稳固、分类存放,远离热源、电源,避免碰撞、倾倒和暴晒,通风良好,做好验收、使用登记,不使用时及时关闭总阀。特种设备使用前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做好记录。定期检查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和附属仪表,做好相关记录。

(四)做好生物实验安全管理

严禁超越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违规进行生物实验。认真验收所购实验动物的检疫证明文件,防止接收可能感染疾病的实验动物,饲养及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动物尸体、解剖器官等医疗废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灭菌、收集冷冻暂存、移交有资质的企业处置。

(五)加强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管理

实验室开展实验前后必须检查水、电、气线路,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禁止仪器设备带故障运行。不得随意改动水路管道,不私拉乱接电线电缆,插线板不串联使用,严禁违规使用电器,不得在实验室内存放电动车甚至为其充电。连续运行的实验设备,必须指定专人看管。实验完毕后,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水、电、气等的关闭情况,离开实验室前及时关闭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停用的实验室,要确保水、电、气和门窗处于关闭状态,安排巡查并做好记录。

(六)加强实验室动火作业管理

实验室在开展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指的是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前必须通过校内临时动火用电作业备案审批(流程:登录校园门户→服务→校内临时动火用电作业备案)。开展动火作业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好岗前安全培训。

四、强化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及处置工作

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并完善应急预案及相关应急措施。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镇定,准确判断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

1.根据实际需求及时拨打相应的紧急救援电话,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报告。并确保信息畅通。

保卫处报警电话:一校区:86412110;二校区:86283110;科学园:86402110;学府校区:86683224。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话:86413736。

2.应急措施注意事项。致电求助时应说明:事故地点;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你的姓名、位置及联系电话。

3.发生紧急事故时,应按下列优先次序处置:保护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保护公共财产;保存重要学术资料。

五、落实假期仍运行实验室备案工作

对假期仍运行的实验室需要进行登记备案,制定实验室假期值班表,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增强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准确填报《哈尔滨工业大学寒假实验室运行备案登记表》(附件),在各二级单位备案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于2024年1月3日(星期三)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absafe@h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