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发[2018]12号
根据《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附件1)、《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附件3)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研院发[2017]5号)(附件4)的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现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校内正式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定向生除外):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生、直博生除外)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推荐攻博、硕博连读生除外)。在读博士生不允许申请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但校际双博士学位合作项目录取的博士一年级学生除外。国家和学校一般不鼓励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国外硕博连读。
(2)联合培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生、直博生除外),拟留学专业领域应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拟留学专业领域应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并须通过我校与外方学校的合作项目派出。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我校推免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3.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附件5)。
4.符合拟申请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科研机构合作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请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附件6)和《2018年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7)准备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纸版,一律使用A4打印纸单面打印或复印,用长尾夹夹好,无需装订,并按照附件6、7中的顺序排序。同时需将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的材料和下载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打包压缩后发至所在院系教学秘书老师邮箱(附件8),邮件及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但压缩包中的文件的名称命名方式不限。各院(系)收齐学生的电子版材料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
三、日程安排
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派批次为一年一次,申请受理及网报时间为3月20日-
1.申请人网上报名/提交材料:3月20日-3月27日下班前。
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名单”(附件9,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不需填写此表),并将完整的申请材料及电子版“推荐名单”交至所在院(系)(附件8)。
2.院(系)提交材料:3月28日下班前。
各院(系)向研究生院报送学生的申请材料及“哈尔滨工业大学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名单”(附件9)。
其中,“推荐名单”应提交纸版一式一份、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推荐名单”及学生的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yliu423@hit.edu.cn。联合培养博士类别不需提交“推荐名单”。
3.学校审核/提交材料:3月29日至
4.评审:4月下旬。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报教育部审批。
5.录取:5月中旬。留学基金委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组织行前培训。
6.派出:6月开始,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行政楼327室)
电话:86403286
E-mail: yliu423@hit.edu.cn,hitgs_csc@hit.edu.cn
附件:附件下载.zip
1.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2.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3.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4.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研院发[2017]5号)
5.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6.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7.2018年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8.各院(系)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9.哈尔滨工业大学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名单
10.201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个人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