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2017级本科生: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哈工大本〔2017〕369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各院(系)制定本科生专业准入实施细则的指导意见》(校本〔2018〕12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7级本科生入学一年后转专业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志愿
1.申请资格 全日制在籍本科生(招生录取时有特殊政策限定的除外)经过第一学年学习后均可申请再次选择专业。
2.申报类型 分为两类:一类为正常转专业学生,第二类为特殊专长转专业学生,两种类型不可兼报。各类转专业学生接收名额见《2017级各大类(专业)接收人数上限一览表》(附件1)。
3.专业志愿 正常转专业学生可选择填报两个志愿,也可只填报一个志愿。特殊专长转专业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4.申报条件 各专业(类)申报条件和咨询方式等见《各院系专业准入实施细则》(附件2)和《2017级各大类(专业)基本情况及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3)。
二、志愿填报
1.系统测试 系统测试时间:2018年7月18日8:00开始,7月19日16:00 结束。系统测试期间学生可熟悉志愿填报操作流程,在测试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86415676)。
2.志愿填报 填报时间:2018年7月20日7:00开始,7月20日18:00结束,逾期不再接受志愿填报。
3.填报方式 登陆教务处主页(jwc.hit.edu.cn)点击“本科教学平台”(jwts.hit.edu.cn), 进入学生端界面下的“大一转专业申请”菜单中填报。
4.填报说明 在提交前,志愿可修改;提交后志愿不可更改。填报时间结束时,在系统中只点击了“保存”而未点击“提交”的,填报无效。
5.特殊专长佐证材料提交 申报特殊专长转专业的学生,可按院(系)专业准入实施细则中的要求,自行将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具体邮箱见《2017级特殊专长转专业学生佐证材料接收方式一览表》(附件4)。
三、报名审核
2018年7月20日(周五)8:00-20:00,学生到基础学部(二校区主楼303-2,电话86283606)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基础学部打印《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填报一个志愿的打印一份,填报两个志愿的打印两份)并盖章。
逾期不再进行审核。规定时间内未到基础学部进行现场审核的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
四、资格审查与转专业考核
(一)第一志愿(含特殊专长转专业学生)
1.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名单 7月21日,接收院(系)对第一志愿报名学生(含特殊专长转专业学生)统一进行初步筛选、审查,于当日确定并在院(系)网站公布获得考核资格的名单。
2.接收考核 7月22日,学生携带盖有基础学部公章的《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身份证件(须为学生证、学生卡、身份证之一)前往相应接收院(系)进行考核,考核的时间地点见《2018年大一转专业考核安排一览表》(附件5)。
其中,申报特殊专长转专业的学生须携带佐证材料原件。
3.确定录取名单 7月22日,接收院(系)确定第一志愿考核拟录取名单并在院(系)网站公示,网址见《2017级各大类(专业)基本情况及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3)。
(二)第二志愿
1.公布接收名额 7月22日,接收院(系)在第一志愿录取的基础上确定可接收的第二志愿名额并在院(系)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名单 7月22日,接收院(系)对第二志愿报名学生情况进行资格初审,于当日确定并在院(系)网站公布获得第二志愿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
3.接收考核 7月23日,获得第二志愿考核资格的学生参加相应专业的考核,考核的时间地点见《2018年大一转专业考核安排一览表》(附件5)。
4.确定录取名单 7月23日,接收院(系)确定第二志愿考核拟录取名单并在院(系)网站公示。
五、学校公布获批名单
各院系公示结束,无异议,教务处将汇总结果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签发转专业决定,并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六、其它事宜
获准转专业学生,于7月28日到接收院(系)报到,办理补修课程、重新选课等事项。
学生报到后,自行于办公时间到一校区师生服务中心本科生院窗口办理学生卡更换。
学生转专业后,按照接收专业收费标准交纳学费。
教务处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