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在教学中做到有研究、有改革、有特色、有亮点,促进教师开出更多优秀课程、编写更多优秀教材、开展更多教研项目、凝练更多教学成果。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评审条例》(校本[2016]37号)精神,现将第十三届教学优秀奖申报、考核、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
申报教师一般应具有五年及以上教学经历,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平均每年不低于32学时的教学工作量。
具体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见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评审条例》。
二、申报和考核程序
1.符合条件教师向所在院(系)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跟踪考评申请表》,一式两份(院系留存一份)。
2.院(系)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于2018年10月9日下班前分别报送本科生院及研究生院,并提交《汇总表》电子版。
3.学校审核并安排跟踪考核。考核时间自2018年秋季学期至2020年春季学期。其中,第一年由院(系)跟踪考核,第二年由院(系)、校同时跟踪考核。
4.跟踪考核结束,教师进行自评,学校组织评审。
申报人应注意积累反映其教学方法、考试方法改革成果和教学效果等的证明材料,包括教学设计、作业和论文、试卷、实验报告、学生评价、荣誉证书等,以作为自评的支撑材料,并在评审和答辩时展示交流。
本科生院联系人:关玉晶 电话:86418290 guanyj@hit.edu.cn 行政楼313
研究生院联系人:苗茹花 电话:86413871 miaoruhua@hit.edu.cn 行政楼327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