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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各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预算申报工作安排,现定于即日起启动2023年春季学期的住房货币化补贴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补贴对象 1. 住房未达标、没有申领过住房补贴的事业编(含学校人事代理)职工(一般为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或已申领过住房补贴,但因职级调整、学历提高等使住房面积标准提高且2020年未提出补贴申请的职工。 2.…2022-06-13关于2012年秋季学期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2-09-28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