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级新生参加医疗保险的相关问答

亲爱的同学:您好!
    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施意见的通知》[哈政办发(2009)2号]的要求,自2011年12月1日起我校在籍学生自愿参加哈尔滨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结合《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规范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档次的通知》黑人社函【2017】38号文件要求,为保证2018年春季新入学博士研究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同时满足之前入学但未办理医保的学生及部分延期毕业博士生补办医保的需要, 现将学生医保政策、享受的医疗待遇、报销流程等以问答的形式介绍如下:

1、问:新入学博士研究生办理医疗保险时间、地点及需携带材料?
答:一校区
时间:3月1日 13:00—15:30
地点:一校区活动中心101室
办理医保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参保学生本人二代身份证
(2)报到通知单
(3)医疗保险确认单(迎新系统中打印)
(4)医疗保险费(需带现金)

2、问:在校学生延保工作时间、地点及需携带材料?
答:适用人群:哈工大在校学生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医保待遇到期而未毕业的同学。
时间:3月1日 13:00—15:30
地点:一校区活动中心101室
办理延续医保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
(2)学生卡
(3)医疗保险费(需带现金)
(4)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仅博士五年、六年需要,持学生卡到图书馆一楼打印)
(5)休学证明(仅休学同学需要)
注:原则上2012年以前(含2012年)入学的博士已超出正常学制将不予延保。

3、问:如何参加医疗保险,参保学生享受什么医疗待遇?
答:新入学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入学时由学校、校医院及市医保中心组织统一参保,按照学制一并收齐。分A、B、C三种保单,具体内容及医疗待遇如下:

A保单  基本医疗保险
收费标准: 210元/年
医保待遇:
①学生门诊医疗待遇
②疾病住院医疗待遇

B保单  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收费标准: 310元/年
医保待遇:
①学生门诊医疗待遇;
②疾病住院医疗待遇;
③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的补充报销;
④外伤等意外伤害门诊及住院待遇。

C保单 基本医疗保险+升级版补充医疗保险
收费标准: 410元/年
医保待遇:
①学生门诊医疗待遇;
②疾病住院医疗待遇;
③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的补充报销;
④外伤等意外伤害门诊及住院待遇;
⑤住院补助50元/日;
⑥疾病、意外身故赔付10万元。

4、问:请说明三种保单享受医疗待遇有何不同?
答:①A保单仅为基本医疗保险,对于因无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一个年度内最多支付1000元。B保单及C保单对校园内外发生的各种外伤(如骨折、外伤、扭伤等)、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均可以报销。
②因病住院:B保单对个人自付费用提供补充报销,A保单不予承担,C保单除对发费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外,还给予补助50元/日。C保单疾病、意外身故赔付10万。

5、问:参保B/C保单者如何进行个人自付费用的补充报销?
答:参保B/C保单的学生带医保卡办理入院手续,出院结算时按哈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结算,自付部分先由补充医疗保险报销(二次报销),之后再由校医院按照学生医疗经费管理办法予以报销(公费医疗报销)。(报销办法见第6问)

6、问:如何进行补充医疗保险报销(二次报销)?
答:每月24号(如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8:00-11:40、13:30-16:40。地点:一校区医院医务科。
所需材料:医疗费结算票据(原件及复印件)、住院费用医保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费用明细汇总表(原件)、完善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疾病诊断书(原件)、黑龙江省开户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银行卡(请在卡片签名处正楷清晰签名)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温馨提示】
在一区校医院等补充医保一站式结算医院住院治疗的学生,出院时直接进行二次报销(票据上体现补充医保报销金额)。无需办理以上步骤,直接参加公费医疗报销。(报销办法见第8问)

7、问:参保学生如何享受门诊医疗待遇?
答:参保学生在校医院就诊时,须持学生卡和医保卡双卡挂号就诊,所需费用将自动按照学生门诊医疗待遇结算。如遇急诊等特殊情况未能持卡就医,可先按自费就诊,产生的费用按照学生医疗经费管理办法予以报销。(报销办法见第8问)

8、问:如何进行公费医疗费用报销,错过医疗费报销时间怎么办?
答:医院每季度进行一次医疗经费报销(包括参保学生校医院住院个人自付费用的报销、经过校医院转诊的外院门诊及住院费用报销),分别定于每年3月、6月、9月、11月的中下旬,具体日期及所需报销材料的通知途径如下:
①哈工大官网校内信息通知
②哈工大医院QQ群(群号:195186104)内通知
③电话咨询:86418827
④校医院微信通知(微信号:hithospital)
⑤校医院医务科咨询(一校区医院四楼438房间)
错过本次当季度医疗报销,可参加下一季度报销。

9、问:已有黑龙江省新版学生医保卡者是否需要重新办理制卡?
答:不需要

10、问:异地因病住院,哪些情况可给予报销?
答:①参保大学生因放寒暑假、实习等原因在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实习地发生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②异地转诊:参保大学生由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确定病情需要转往省外医院治疗发生的费用。

11、问:异地报销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医疗费结算票据、医保卡、费用明细汇总表(加盖医院公章)、完善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疾病诊断书、哈尔滨银行存折(卡)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和开户(卡)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异地转诊的患者还需提供《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申请表》或其它特殊情况证明。
报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81号人寿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