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研院发[2018]7

根据《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附件1)、《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研院发[2017]5号)》(附件3)的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18年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及评审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规定,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申报不限名额,参加了预报名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即可推荐;每位博士生导师最多可推荐2位自己指导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从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单位/专业/导师水平、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考核。

为了简化程序、保证效果,学校将组织两轮评审,第一轮评审由专家审核相关材料,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确定免答辩同学并公示相关名单。其他同学需要答辩,每人5分钟,需准备PPT,并于315日下班前发至邮箱:hitgs_csc@hit.edu.cnPPT命名方式:学号-姓名。答辩要求如下:

1.介绍留学情况3分钟,主要内容包括:

1)个人情况简介

2)留学机构、留学专业及外方导师情况;

3)所在学科专业或国内导师与外方是否有合作基础,并简单介绍双方合作情况;

4)研修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其与博士研究课题的关联性;

5)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和出国留学的必要性。

2.专家提问2分钟。

二、需提交的材料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情况表(附件4

2.邀请信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本科、硕士、博士成绩单复印件(不需翻译成英文;若博士阶段成绩不全,仅提交已修课程成绩单即可。)

5.2018年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校内评审推荐名单(附件5

申请材料1-4需提交纸版一式一份,按上述顺序整理,左侧装订,无需封面/封皮。

注意:由于采取无纸化的方式进行评审,所有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申请人需将申请材料1-4的电子版需按上述顺序合并为一个文件,格式为“.pdf”,文件命名方式:学号-姓名,连同申请材料5电子版一起发至所在院系教学秘书老师邮箱(附件6)。各院(系)收齐学生的电子版材料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情况表》填写说明可参考附件7

三、时间安排

1.申请人向所在院(系)提交材料:38日下班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至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办公室(附件6)。

2各院(系)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39日下班前,各院(系)向研究生院提交《推荐名单》(见附件5)及申请人材料。

其中,《推荐名单》需提交纸版一份(不需排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yliu423@hit.edu.cn

3.第一轮评审:313日,研究生院组织进行材料评审并公布第一轮通过名单及答辩安排,通过人员名单公示2天。

4.第二轮评审:316日,研究生院组织进行答辩评审并公布最终结果,通过人员名单公示2天。

  

如有问题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行政楼327室)

电话:86403286

E-mailyliu423@hit.edu.cn

  

附件:附件下载.zip

1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2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3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研院发[2017]5号)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情况表

52018年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校内评审推荐名单

6.各院(系)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7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情况表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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