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秋季学期赴香港、台湾地区交流项目评审结果及补报的通知

有关院(系)及学生: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校内候选人选拔办法》(教务处[2017]3号)学校于近日对“2018年秋季学期赴香港、台湾地区交流项目”进行了评审,结果见《2018年秋季学期赴香港、台湾地区交流项目初选录取人员名单》(附件)。现对尚余交流项目予以公布(因深圳校区赴港澳台交换生项目选派剩余4个名额,台湾新竹清华大学、台湾中央大学、台湾逢甲大学、台湾科技大学各1个,一并补充至列表中),请广大同学积极补报。
一、项目信息
1. 学校信息
序号
学校
人数
专业及语言成绩限制
学院及课程网址
1
香港理工大学
(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3月23日14:00)
3
应用数学系暂不接收交换生(https://www.polyu.edu.hk/ama/)
托福iBT≥80,笔试≥550;雅思≥6.0
2
台湾新竹清华大学
1
 
3
台湾中央大学
3
 
4
台湾中山大学
1
 
http://selcrs.nsysu.edu.tw/menu1/qrycrsfrm.asp?HIS=2&eng=0(课程)
5
台湾逢甲大学
1
 
http://www.registration.fcu.edu.tw/wSite/ct?xItem=38514&ctNode=10593&mp=211101&idPath=10588_10593(课程)
6
台湾科技大学
1
 
7
台湾中正大学
4
 
8
元智大学
2
 
https://portal.yzu.edu.tw/cosSelect/index.aspx?D=G(课程)
2. 交流时间:2018年秋季学期。
3. 申请人现所在年级要求:2015、2016级(五年制专业包含2014级)。
4. 费用情况:免对方学校学费,只需缴纳哈尔滨工业大学学费;需承担交流学习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约人民币1500-3000元/月)及其它杂费;需自行购买境外医疗及意外保险。
二、申报要求
1. 请有申报意向的同学按上表中“学院及课程网址”一栏进行查询,拟定交换时段内所修课程,并就学分认定和补修课程等事宜征求专业所在院(系)意见,于3月27日(周二)上午11:00前登录“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jwts.hit.edu.cn/(使用浏览器:360极速模式、火狐)进行项目申报(已申报2018年CSC优秀本科生项目的同学请确定未获得推荐资格后再在系统中申请香港台湾项目),制定《交流期间课程学习计划表》(校内外学分认定和补修课程等事宜以专业所在学院教学院长最终审批结果为准)。校内外学分认定和补修课程等事宜以专业所在学院教学院长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务必提交全部申请学校的《学习计划》后方算报名成功)。提交申请后请联系专业所在院系教学秘书请学院教学院长于3月28日11:00前在系统中(http://jwts.hit.edu.cn/)完成审批。
2. 申请学生可同时申报三个项目(填写三个学校的《学习计划》),学校将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校内候选人选拔办法》(http://jwc.hit.edu.cn/_upload/article/files/c7/96/0a2b3ae04d69aa7126b43565299b/853fd537-85d3-4792-bd23-698291d21787.pdf)进行选拔
3. 申请有语言成绩要求的项目须在系统中提交托福或雅思成绩单(成绩单扫描件),校内申请时如无法提供语言成绩单原件请见“关于本科生申请CSC优秀本科生、港台交流项目提供语言成绩证明的补充说明”http://today.hit.edu.cn/news/2017/03-09/3554016130RL0.htm。
三、其他事项
1. 申请学生需关注电子邮箱内关于项目选派后续工作的通知,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2. 如有疑问请申请学生本人致电咨询:
教务处交流管理科史老师:86402367;
外事处港澳台办公室冯老师:86417713。
       
 
本科生院 教务处
国际合作部 外事处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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