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学会决定开展第三届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
第三届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评选范围、奖项设置及申报评审程序详见“评选办法”(附件1)。学校根据学会发布的成果奖评选办法和评选工作通知(附件2),现将申报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教学成果要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
2、已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和相关一级学会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能申报。
3、“教育实践类”成果的实践检验期应满足学会成果奖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评审及申报材料要求
按照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我校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同时参考2017年省级、校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评选结果,择优推荐。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4月20日。申报材料包括:成果奖申请书(附件3或附件4)、成果报告,提供成果应用、效果证明以及推荐材料等相关支撑材料。因时间较紧,相关支撑材料可以只提供目录或拟完成的材料清单。
申报材料提交方式:电子版直接发送yingshuang@hit.edu.cn
联系人:英爽
联系电话:86413871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