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黑教科规办[2019]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省教育科学 “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题限额申报。重点课题我校限报10项,且至少有5项是直接服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研究课题。
2.课题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者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专家签字,并盖所在院系公章)。
3.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开展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要在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
4.本年度重点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请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或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5.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在研的厅局级以上机构或省级以上学术组织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此次课题;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二参加人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者相近的内容申报。
6.本年度申报重点课题的可以同时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1)、《课题盲审活页》(附件2)、申报汇总表(附件3)上报至院(系)。
2.院(系)进行初步审核后,统一汇总排序后,报送教研科。
3.教研科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
三、申报材料
1.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同时提供电子稿),A3纸双面打印,左侧中缝装订。
2.课题盲审活页:只提供电子稿。
3.申报汇总表:加盖院(系)公章,院系负责人签字后报教研科。
四、其他说明
1.省规划办对重点课题采取限额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办法。
2.申报者准备材料时请严格遵守申报要求,认真阅读申报材料“填表说明”。
3.本次课题申报不收任何费用,暂无经费资助。
请各院(系)于2019年3月8(周五)11:00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研科(行政楼313),电子版通过小信封发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苏明明
电 话: 86413467 15114563462
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