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四届学习之星评选的通知

为进一步健全以学生学习成效为核心的学业支持体系,营造思学、乐学、善学、尚学的学习氛围,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传承精神引领、典型引路的好做法,有效激发不同成绩层次学生刻苦学习的主动性和成就感,学生工作部/团委决定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四届学习之星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学习之星分为学习卓越类和学习进步类两种(每人可获得价值2000元的奖励)。

二、评选范围

全体本科生(往届学习之星不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思想积极进步,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热心志愿服务活动,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团结帮助他人;

3、入学以来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所在寝室在卫生检查中未出现CD评价。

(二)关键条件

参评学生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学习卓越类:

12018年秋季学期成绩排名前10%

22018年秋季学期有2门以上课程(不含选修课)满分;

3、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取得突出成绩,并带动班级同学投身创新创造;

4、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发表过较高水平论文。

学习进步类:

12018年秋季学期学分绩专业排名较2018年春季学期提升高于40%(提高率=进步名次数/春季学期名次);

22018年春季学期学分绩专业排名后50%但在2018年秋季学期取得单科满分(不含选修课);

3、累计挂科超过10学分但在后续学习中获得过奖学金;

42018年秋季学期重修课程超过3门,全部通过且当学期学分绩达到80分。

四、工作进度安排

本次评选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安排如下:

48日,学校发布评选通知;

48-417日,各学院(部)内部评比、报送相关材料;

418-424日,学校联评、公示。

五、学院推荐名额

按照学院本科生规模,各学院上报十佳学习之星推荐候选人名额如下:

六、材料报送

1、各学院于417日前填写完成汇总信息表,网络链接地址为:(http://hitjxj2018.mikecrm.com/jTHclZM

2、纸质版材料按照《附件1:十佳学习之星申报材料》相关要求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于4181130送至活动中心430办公室陶老师处。

联系人:王奕      陶海亮

    话:86412669     86418141  

 

                                            本科生院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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