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哈尔滨工业大学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拟召开第二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为确保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代表的选举和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相关工作具体信息通知如下:
一、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代表选举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2.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关注学校发展和同学权益,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3.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专业成绩良好,综合表现优秀;
4.正式注册的哈尔滨工业大学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二、学生代表名额分配
18级、19级各团支部,每团支部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团支部成员选举产生,人数不足20人的团支部选举1名代表,人数超过20人的团支部选举2名代表。
研一、研二年级各团支部,每团支部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团支部成员选举产生,人数不足20人的团支部选举1名代表,人数超过20人的团支部选举2名代表。
博士生各团支部推选1名代表。
三、学生代表选举程序
1.候选人产生
各班级按照实际情况,由班会讨论或学生自荐产生候选人名单
2.选举办法
各班级确定并公示候选人名单后,召开学生代表选举大会,要求实到人数不少于班级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计票与唱票分离的原则,进行等额或差额民主选举,产生学生代表。
3.公示
各班按照规定产生学部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产生学代表。
四、代表信息统计
请在各年级代表中选派一名负责人,负责人需统计该年级代表的相关信息,电子版(附件1)提交至291661626@qq.com。各位代表需加QQ群:832789959,后续通知在QQ群中发布。
五、提案征集工作
年级负责人负责协调该年级代表,每个团支部提交1-2份提案,内容可以是对学校或学院发展建设的建议,或是在学习生活中遇到困难问题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由年级负责人统一整理成电子版(附件2)所示格式的提案文件,并将电子版提案文件随代表统计表统一提交至291661626@qq.com。
六、学生代表资格取得注意事项
1.学生代表资格由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核组审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增减或更换。
2.学生代表名单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未报送将做弃权处理。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