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地落实,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化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拓宽共青团组织联系广大青年的渠道,不断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计算学部青年教师中聘任计算学部教师兼职团委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计算学部教师兼职团委副书记3-5名,按照学科及专业方向进行选聘。兼职团委副书记是学部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占编制、不对应行政级别、不转组织关系。
二、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学部党委、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
(二)研究学部团委工作,讨论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和支持下级团组织开展工作。
(三)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推动“青年大学习”行动,引导青年学生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服务学生成长发展,反映团员青年诉求,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五)按照学部团委领导班子分工,分管或协管组织建设、文体建设、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团指导、智慧团建等工作。
三、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荣誉感;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青年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胜任岗位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善于团结同志。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四、工作程序
1.聘任工作在学部党委领导下,由学部团委负责组织实施。聘任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部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部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
2.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组织推荐由学部党委和学部团委提名,个人自荐需填写《计算学部兼职团委副书记自荐表》(见附件),在“自荐意见栏”内简要填写自荐理由,电子版发至hitcsxw@hit.edu.cn(无需上交纸质版)。报名截止日期为12月21日17:00。
3.经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确定拟聘任建议人选,经学部党委、校团委同意并备案,由学部团委颁发聘书,聘期一年。
联系人:夏玮 联系电话:0451-86413370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学部委员会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