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气学院二〇二一年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选举的通知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学院学生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丰富学生文化艺术节,近期拟进行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二〇二一年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学生代表选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产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庄重、严肃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民主选举,代表须兼顾党员、团员、群众、少数民族代表比例。

二、选举条件

1.正式注册的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具备良好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3.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专业成绩良好,综合表现优秀;

4.具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关注学院发展和同学权益,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正确行使代表权利。

三、选举办法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决定面向2020级、2019级、2018级本科生各团支部选举学生代表,每个团支部经民主选举产生1名学生代表。

各基层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选举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或等额民主选举,产生学生代表。选举大会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三分之二,则选举结果有效。

四、代表信息统计

经由选举产生的学生代表完成附件1、附件2的填写,并于10月16日17时前将以上材料提交至hiteegqt@163.com,邮件命名为“电气学院学生代表-班号-姓名”。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