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发[2021] 49号
为进一步加快我校“双一流”建设,鼓励在校博士研究生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和联合培养,切实推进学校“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的实施,自2021年7月起,研究生院计划每年按季度分批开展博士研究生申请赴国外高校访学相关工作。现将2022年第一批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2.选派领域
我校工学、理学优势学科。
3.派出范围
详见“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支持学校名单”(附件1)。
二、资助内容
研究生院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路费和批准留学限内的国外生活费。其中一次性国际往返路费包含由学校所在地到国外接收单位所在地的国际往返机票和城市间交通费。往返路费原则上最高限额为12000元人民币,未超限额者实报实销,超过限额者,按最高限额执行。国外生活费标准参考《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号)》(附件2)的资助标准执行。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后回国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应为我校工学、理学优势学科的全日制非定向优秀在校博士研究生,博士入学时间不早于2019年3月(直博生不早于2018年9月)。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学习、科研和交流能力,良好的学术作风,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较强的发展潜力。
4.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及外语交流能力。
5.申请人系涉密人员的,须办理脱密手续后方可进行申请。
6.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正在国外学习;持有国外长期居留证或已获国外奖学金资助。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
1.《“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联合培养博士申请书》(附件3,填写说明及其他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2.邀请信复印件
3.研修计划
4.国外导师简历
5.自本科阶段起的成绩单复印件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2022年“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联合培养博士推荐名单(附件5)
(二)相关要求
1.申请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其中材料1-6按上述顺序合并为一个文件,格式为“.pdf”,文件命名方式:学号-姓名,连同申请材料7电子版(格式为“.xls”或“.xlsx”)发至所在院(部)教学秘书老师邮箱(附件6);各院(部)收齐学生的电子版材料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
2.经相关人员同意后,材料1最后一页签字允许使用电子签名;或打印、签字后单独扫描,作为材料1最后一页进行文件合并。
五、时间安排
1.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材料:2022年2月22日下班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发至所在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邮箱(附件6)。
2.院(部)审核/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2022年2月25日下班前,各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推荐名单》及申请人材料。
其中,《推荐名单》(附件5)需提交纸版一份(不需排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推荐名单》及申请人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yliu423@hit.edu.cn。
3.评审/录取:3月初,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公布录取名单。
4.派出:2023年8月31日前。
六、注意事项
1.受资助人员如因签证问题无法顺利出国,可申请改派到“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支持学校名单”(附件1)内的其他学校。
2.访学期间需遵守《哈尔滨工业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并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如有问题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
电 话:86214753
E-mail:yliu423@hit.edu.cn
HIT-国外访学QQ群:495840923(加群时请备注学号姓名)
附件:附件下载.zip
1.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支持学校名单
2.《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号)》
3.《“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联合培养博士申请书》
4.申请书填写及材料准备相关说明
5.2022年“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联合培养博士推荐名单
6.各院(部)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