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2007]7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 促进开展学校体育工作开展。鼓励学生走向操场,走到阳光下,走向大自然,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校体育工作委员会、体育部对2019~2021年“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单位评选工作即将开始,具体方法如下:
一、评选时限的划分
时限的划分:评选时间的阶段划分为2019年6月份开始至2021年5月截止。
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21年5月17日,过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一区体育馆114室体育部群体竞赛办公室
二、评选内容及分类(详见附表)
(一)学院组织机构的建立(5分)
1、各院系成立“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并负责组织全院系学生体育工作;
2、制定年度体育工作计划,有经费预算,并监督按计划完成;
3、有总结材料并按时上报。上报材料要有院领导与体育部下系老师签字方为有效。
(二)各院内开展群体性体育工作(40分)
为了保证评选的公平合理性,各学院举办的各种体育项目的单项比赛,参加人数要按附表规定的统一方法统计与计算。
1、各学院组织的比赛要有秩序册、成绩公报或总结材料,方可承认其活动并计算人数。学院之间及校际的对抗赛、邀请赛、友谊赛均在统计之列。与比赛相关的材料需在赛后一周内上报体育部。
2、各学院开展的小型多样的竞赛活动,全年要达到6次以上,方可评选为先进单位。
3、年度积极承办体育部组织的校级群体活动与比赛加5分。
(三)参加校级竞赛活动(30分)
1、田径、环校接力、速滑、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等单项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乒乓球、羽毛球团体、接力项目按双倍计分)。篮球、排球、足球项目按照田径项目的单项得分乘以规程规定的报名人数计分。
2、学校组织的竞赛比赛项目(参加人数和比赛场次)团体分按照百分之百计算;校田径运动会男团、女团分别按照相当于其他项目两倍计算。
3、体育道德风尚奖每获得一次加1分及其它加分项按有关规定处理,计入总分中。(5分)
(四)为校争光(10分)
各单位运动员代表学校参加省市高校以上级别各项体育比赛,在比赛中所取得的分数之和与在比赛中取得分数最高单位的总分之比乘10。(包括学生普通组)
(五)《大学生体育健康标准》的达标情况(5分)
(六)哈尔滨工业大学“阳光体育”运动年度群体活动中,院系组织的活动比赛在形式内容上有创新,学生参与度高,锻炼效果好。 (有具体项目和内容,附相关证明材料)(5分)。
(七) 体育社团、俱乐部、协会组织建设及活动。学院有体育社团、俱乐部、协会4个以上,并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进行体育健身活动,上报俱乐部名称、数量、活动内容、形式、时间等,并附佐证材料。见附件2(5分)。
三、评选、表彰与奖励
1、评选工作
由群体竞赛办公室、校学生体育总会体育部负责收集、汇总所有的评选材料和统计各项得分。由体育部组织评选出“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单位。
2、获得 “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单位的集体,由学校在校运会上给予表彰和奖励。
具体事项详见附件《关于评选2019—2021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单位的通知》
联系人:李 刚 电话:办公室86416204 手机18245013883
哈尔滨工业大学体育部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