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2021年度科研基金课题申报指南

依据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发展规划,研究中心现颁布2021年研究中心科研基金课题申报指南,面向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单位征集2021年度课题。

一、基本要求

所申报的课题需紧密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需求,以减污降碳为目标,面向今后5-10年碳达峰碳中的重要科学与技术问题,侧重基础、侧重前沿,鼓励与相关学科交叉,坚持导向与自由探索结合。

二、项目类型

2021年度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计划支持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团队项目三类。本年度重点项目不超过5项,面上项目不超过5项,团队项目不超过2项。重点项目支持额度10-15万,面上项目支持额度5-10万。支持科研团队与企业联合的应用类团队项目申报,团队项目不超过100万,且需要企业1:1配套。

二、2021年重点支持方向及资金支持

围绕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方向和发展需求,2021年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如下。

(1)高效生物制氢转化技术与机制;

(2)纤维素类生物质综合利用技术;

(3)粪污资源化与能源化技术;

(4)餐厨垃圾资源化与能源化技术;

(5)微藻废水处理与生物柴油生产;

(6)低碳、高效的污水处理新理论、新技术;

(7)碳减排及碳汇技术;

(8)碳计量评价技术;

三、申请人资格

1、凡是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职称的国内、外从事环境科学与工程、市政工程、化学、化工、生物、管理等相关学科的研究人员均可以向本研究中心申请。

2、申请人须具有充裕的时间进行课题的研究,项目执行期每年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保证在本课题的研究时间不少于6个月。

3、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在研本中心项目只能有1项,个人申请者不能参与团队申报。

4、以团队形式申报的,团队负责人应为领域内高水平领军人才,团队成员不可以个人身份申报。

四、关于课题标注及要求

1、申请者在申请前请认真阅读《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科研基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和义务。

2、基于支持完成的研究成果,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是“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否则不计入结题指标中。

3、在课题资助标注部分,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课题只允许列入1项。

五、时间安排

1、申请者需填写《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科研基金课题申请书》,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左侧装订、双面打印,提交至环境学院办公室(环境学院12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通知指定电子邮箱。

  2、此次申请截止日期:2021年10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

  3、此次公布课题的执行时间为: 2021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0日。

4、课题经研究中心审查,研究中心主任批准后立项。评审结果将于项目立项后通知申请者本人及所在单位。

联系人:李 超(18846834015)   程艳辉 (18645071817)

电子邮箱:604549026@qq.com

              

 

                                                                  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