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01公寓缴纳电费的通知

2022-04-15 10:47

A01公寓全体同学:

按照学校《关于学生公寓有偿用电的通知(校后[2002]63号)》文件精神,学生公寓实施“定额配给、超额收费”的用电管理模式,即:学生寝室基础照明用电(按灯具功率每瓦每月拨给0.3度)由学校承担,超额部分由学生本人承担。

为落实学校用电管理规定,结合A01公寓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

一、对调迁过渡期及寒假期间(2021年11月4日-2022年2月28日)学生寝室内所有用电予以减免;

二、自2022年3月1日起收取寝室超额部分电费。

请同学们在4月30日前按照《学生公寓智能用电系统微信使用指南》(详见附件)进行查询并缴费,逾期系统将对电量余额不足的寝室进行断电处理。另,涉及原寝室余电退费,请于15个工作日内到师生服务大厅30号窗口办理。

生活辅导员:李冬梅13796082052,张剑龙15765521121

电费缴纳咨询:唐莹13936166648,武旭15004546338

系统使用咨询:李照山13030076542,陆天翔15104568210

总务处/后勤集团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