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
为建立健全我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培养和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优秀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19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完善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实施办法》及其附件《教职工师德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学校《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师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纳入学校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和人才派遣人员。
二、考核办法与考核结果运用
师德年度考核由教职工师德自评和党支部所在单位教职工互评组成。
师德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教职工无师德失范行为的,师德考核结果应确定为合格;教职工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被处理年度内师德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有师德失范行为且情节较重,特别是存在侵害学生合法权益行为的,被处理年度内师德考核为不合格。(是否为师德失范行为须对照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行判断)
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师德年度考核结果将纳入教职工师德档案。师德表现是教职工绩效考核、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和评优奖励等的首要内容。
三、考核程序
师德年度考核通过学校校园门户上的教职工2022年度师德考核系统线上进行。
1.党支部书记或机关部门教师工作联络人进入教职工2022年度师德考核系统选择本单位教职工进入系统并发起流程;
2.教职工在校园门户和哈工大APP上收到通知后填写师德考核自评与互评表(进行自评和互评)并提交;
3.党支部书记或机关部门教师工作联络人审批;
4.机关部门领导审批(基层党委不需经过此步流程);
5.党委教师工作联络人(经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学院(部)党政联席会、后勤集团党政联席会、机关党委党委会、其他直属单位党委党委会确定考核结果后)填写师德考核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并提交至党委书记;
6.党委书记审批并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7.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人审批,流程结束。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四、进度安排
各党委须在12月9日17:00前完成2022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在教职工2022年度师德考核系统中填写并提交师德考核评价工作总结报告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五、组织领导
1.师德年度考核评价充分尊重教职工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各党委应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切实做好师德考核工作。对于不执行考核标准,造成考核失实的单位负责人,以及在考核中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个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2.各党委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应对师德互评中出现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情况调查核实,对相关教职工做好日常提醒和教育,同时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的复核、申诉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教职工2022年度师德考核系统操作流程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