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切实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引导广大师生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环境学院拟开展“学习强国”系列学习评比表彰活动。
一、活动对象
环境学院全体党支部、团支部
环境学院全体教职工、学生
二、活动平台
学习强国APP
三、评选内容
(一)集体类奖项
以党团支部为单位,支部成员“学习强国”参与度超过70%的集体可以参评。
(1)月度表彰。支部成员人均积分排名第一的支部获评“学习强国月度先进集体”称号,并颁发证书。
(2)年度表彰。支部成员年度人均积分前三名的支部获评“学习强国年度先进集体”称号,并颁发证书、奖牌和奖品。
(二)个人类奖项
学院全体教职工、在籍学生均可参评。
(1)月度表彰。当月积分前五名的教职工和学生分别获评“学习强国月度优秀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
(2)年度表彰。当年积分前十名教职工和学生获评“学习强国年度优秀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奖杯和奖品;累计总积分排名前五位的师生获得“学习强国之星”称号,并颁发证书、奖杯和奖品。
四、相关要求
1.时间安排。活动自2023年3月1日正式启动,评比结果将通过今日哈工大和“HIT环境先锋瞭望”微信公众号定期公示。
2.强化结果运用。师生党员、党支部“学习强国”学习评比情况将作为党支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两优一先”表彰推荐的参考依据,营造崇尚学习、热爱学习的浓厚氛围。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强国”积分将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参考。
3.强化组织宣传。各党团支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发动支部成员参与,通过评比表彰激发广大师生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学习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学习覆盖率、活跃度。
联系人:饶一夫 联系方式:0451-86282773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委员会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