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我校现开展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项目)选拔工作。本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是我校在岗教师,近两年内没有留学经历。
2、申请人应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2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请登陆该项目选派工作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04详细查看)。
3、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4、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考虑到新冠疫情影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2023年项目申请人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具体请登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07网址查看。
5、申请者须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人员。
6、申请人还需满足所申请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7、博士后人员申报同时要求如下:
(1)博士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同意续聘意见,且聘期须涵盖回国日期,并在出国留学前一次性足额缴付相应聘期配套经费,用于回国后发放博士后待遇。
(2)原则上,回国时间应距聘期结束或最长在站时间(6年)前至少半年。
(3)“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博士后不可申请。
全职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后如成功申请CSC项目,出国留学期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学校青年拔尖人才及教师准聘岗位。
三、组织实施
1、继续重点支持依托教学、科研项目及课题进行选派;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分批次出国开展学术交流;支持选派实验骨干技术人员、双语教师出国研修。
2、各学院(部)须对候选人的个人基本信息、申报条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保密审查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候选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提交《院(部)推荐意见表》(须含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评价);学校组织3名(含)以上专家进行评审,出具《专家评审意见表》。
3、个人申请材料。须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电子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10日至18日,网址http://apply.csc.edu.cn。申请人按照网上文件要求准备书面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申报。个人申请纸质材料不需提交。
4、经校内审核、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推荐人员名单。
四、保密要求
1、“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不受理涉密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的脱密处理,申请人须严格依照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
3、根据保密工作规定,所有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参见附件5)及网上上传证明材料未经我校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保密审查通过并取得《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审查证明》前,不得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传或通过其他途径外送。
4、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传申请表及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必须与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版本内容一致。
5、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照保密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责任。
五、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各学院(部)统一组织报名,具体报名办法、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9月3日前 |
申请人准备邀请信、需要扫描上传的材料、办理保密审查证明手续。各学院(部)统一报纸质《学院(部)推荐意见表》、《博士后申报出国留学项目单位意见表》、《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审查证明》。《学院(部)推荐名单》、《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学院(部)推荐意见表》(word版本)电子版发送至qlh@hit.edu.cn中。 |
9月4日~6日 |
报教师工作部资格审查 |
9月7日~9日 |
校专家组评审,出具《专家评审意见表》 |
9月10日~18日 |
申请人网上报名 |
9月19日 |
人事处网上审核材料、填写推荐意见 |
9月20日~26日 |
公示 |
9月27日~30日 |
人事处准备材料,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 |
六、联系方式
请各申请人、各学院(部)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安排选派工作,逾期将不受理。在申请过程当中如有问题请联系人事处。
人事处联系人:邱莉红 联系电话:86418579 e-mail:qlh@hit.edu.cn
保密工作联系人:赵亮 联系电话 13633618637,办公室:科学园2H楼518室。前往科学园办理手续时,请提前打电话联系。
附件:
1、学院(部)推荐名单
2、学院(部)推荐意见表
3、博士后申报出国留学项目单位意见表
4、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5、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网上申报格式,供保密审查参考使用)
6、保密审查审批表
7、保密审查证明
人事处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