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选派优秀大学生到哈尔滨市委网信办政务实习的通知

2023-08-11 14:35

一、活动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引导和鼓励我校学生到基层工作,在推进龙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展现哈工大作为、贡献哈工大力量,在实践中提高行政能力、增进政治素养、了解社会民情,学生工作部(处)与哈尔滨市委网信办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政务实习实践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活动时间

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12月末(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填报实习起止时间和每周到岗时间,实习不少于两个月、每周到岗不少于3个完整的工作日)

三、实习名额及实习单位

1、具体实习名额及岗位参考《2023年哈尔滨市委网信办政务实习项目岗位表》(附件1)(每个岗位每天均应有学生到岗,因此最终录用的实习学生人数可能会多于岗位表上的需求人数)。

2、若10月份以后的到岗学生人数不足,学校会在10月中旬组织二次报名。

四、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文字表达能力,熟悉掌握网络办公技能;品学兼优,有较强组织和实践能力,综合表现优秀;

3、学历、专业需求详见实习岗位表(附件1);

4、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用。

五、选拔流程

1、个人申请

报名同学填写《哈尔滨市委网信办政务实习报名表》(附件2),各学院(部)填写《哈尔滨市委网信办政务实习岗位推荐报名汇总表》(附件3)。附件2、3均须经学院党委签字盖章。

如学生可于8月30日前到岗工作,请各学院(部)将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于8月15日11:00前上报至学生工作部(处)江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jianghanbo@hit.edu.cn,文件命名为“XXX学院(部)-2023年哈尔滨市委网信办政务实习材料汇总”。如学生有意愿报名但由于课程安排等其他因素暂不确定是否可以参加,材料提交时间可延长至8月30日17:00。

2、组织审核

学生工作部(处)将审查报名者资格,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名单报送至相关组织单位。

3、人选确定

由政务实习单位确定录取名单,进行岗位对接。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岗位推荐人选确定后,除特殊情况,不得无故放弃。

2、实习学生可以乘坐通勤车、在职工食堂就餐,由市委网信办提供相应补助。由学校统一为实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险。

3、实习期间,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对学生开展跟踪服务,经常性与哈尔滨市委网信办对接,适时了解学生实习表现,实时掌握实习情况、生活情况和思想状态,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实习。学生完成实习后,由哈尔滨市委网信办出具实习鉴定,盖章后反馈给学生。

4、若学生无法适应岗位要求,哈尔滨市委网信办将保留提前结束实习的权利。

 

如有其他事宜请联系:

就业指导中心:江老师 0451-86418193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