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普通高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于近期召开人文社科学部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为确保学代会的顺利召开,现就学代会学生代表(以下简称“学代表”)选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代表应符合以下条件
1.正式注册的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学部全日制在校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学习成绩良好,综合表现优秀;
6.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二、学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学代表享有下列权利:通过符合学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学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监督学生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学代会及其常设机构的主要任务
1.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制定及修订学生会章程;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2.常任代表会议(简称“常代会”)作为学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工作、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决定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
四、学代表的构成要求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相关要求,学代表经班级选举产生。学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班级学生人数的1%,其中非校、学院(部)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五、学代表选举流程
(一)名额分配
各班级按照实际情况,由班会讨论推荐或学生自荐方式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10人及以下的班级推荐1人;11-20人班级推荐2人;21-30人班级推荐3人;31-40班级推荐4人,以此类推(注:班级人数以当学期在籍人数为准)
(二)选举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保证学生参与的数量和比例,选举学代表差额比例不小于20%,注意兼顾性别、少数民族比例等,女生代表一般不少于25%。
(三)公示
各班级按照规定产生人文社科学部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应以适当的形式进行班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部团委审批。
(四)材料报送
各班级选举产生的学生代表须在9月27日17:00前,扫码加入微信群,后续通知将在群中发布,进群后请更改备注,格式:班级-姓名,选举产生的代表需填写附件:人文社科学部学代表候选人员汇总表,并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27日17:00前发至邮箱hitwgy@163.com,文件命名为“班级-人文社科学部学代表候选人员汇总表”。
如对上述通知有任何疑问,联系电话:
王老师 0451-86412669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学部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学部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