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声誉、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保障学校授权用户正常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的权益,发布公告如下:
一、图书馆正式引进或试用的各种电子资源供校园网内授权用户合理使用。
二、授权用户在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图书馆与国内外出版商签订的使用协议,以合理使用为原则,以个人使用及学术、教育或科学研究为目的,按正常速度检索、浏览、下载或打印电子资源。
三、授权用户在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时出现以下行为属违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1.使用自主编写的软件或各种网络工具批量下载图书馆电子资源或对只提供在线阅览权限的文献使用技术手段进行下载;
2.超出正常阅读速度连续、系统、集中、批量下载或浏览电子资源;
3.将获得的文献资料发布在社交网络平台、系统性转发、进行再授权或商业牟利;
4.将个人统一身份认证帐号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
5.将图书馆电子资源通过私设代理服务器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
6.对数据库内容或软件进行破解,提供公共或商业服务等行为;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对涉嫌违规使用电子资源的行为,图书馆将联合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涉嫌违规人员所在部门/学院(部)、电子资源出版商等开展调查。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以下措施处理:
1.通知违规当事人所在部门/学院(部),涉事人员提交书面陈述和检查并删除已下载文件;
2.视情节轻重,图书馆暂停违规当事人借书权限3-6个月;
3.情节严重者,报请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暂停或冻结其上网权限,报请学校相关部门予以纪律处分;
4.因违规造成的知识产权法律纠纷及经济损失由违规者承担一切责任。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哈尔滨工业大学图书馆。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哈尔滨工业大学图书馆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