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19年度工会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我校2019年度工会会费收缴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缴对象 各单位的工会会员。包括各单位聘任的,自愿加入工会组织,参加本单位工会活动的职工。 二、交纳标准 按照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工会会员按照月标准工资(即“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0.5%交纳会费,年会费按照12个月计算,月标准工资以2019年6月为准进行计算。 三、…
    2019-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