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文件(哈政规〔2017〕38号)精神,哈工大在校参保学生就医形式及医疗待遇有所变化,现通知如下:
1、自2018年1月1日起,我校学生就医信息需上传至哈尔滨市医保局,因此学生门诊就医必须携带双卡(学生卡及医保卡),方可享受校内公费医疗待遇;卡未带齐者暂需自费治疗(急诊除外),待备齐双卡后尽早到校医院医务科备案,于公费医疗报销日统一报销。
2、育龄女性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统筹支付范围,自然分娩医保支付700元,剖宫产医保支付1100元。
以上通知内容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望广大同学了解并互相转告。
哈尔滨工业大学医院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