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专职组织员管理办法(试行)》(哈工大党组﹝2018﹞2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十三五”期间专职组织员岗位编制计划的通知》(哈工大人﹝2017﹞299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校内招聘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专职组织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资格与条件
1.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一般应具有五年及以上党龄,三年及以上相关党务工作经验,本校事业编制职工。
2.政治素质好,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党性修养好,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意识,熟悉党的建设理论和党的组织工作业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
4.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工作作风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联系群众,严于律己,热心为党员师生服务。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者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专职组织员报名表》(见附件),于2018年3月6日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7:00将报名表纸质版送至行政楼42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dpb429@hit.edu.cn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
审查应聘者有关条件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确定笔试人选。
3.考核
笔试:考核内容为党务工作基本业务知识,党的基础知识等。笔试合格者确定为面试考核人选。
面试:学校成立专门面试考核组,以现场答辩形式对应聘者进行面试。
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形成总成绩,确定入围人选,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和候选人双向选择,确定拟聘用专职组织员人选。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审批
5.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岗位约定书》。
三、联系方式
组织部联系人: 赵来旭 电话:86413489
人事处联系人: 张立辉 电话:86413279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