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

2021-06-15 16:31

 

各院、部、处、直属单位:

6月13日,湖北省十堰市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紧急安全工作提示》的要求,请各单位立即开展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学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抽查。现将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21年6月20日之前,各单位完成自检自查工作,建立隐患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于6月23日之前将自检自查报告报学校安全办,电子版发送至bwcfhk@hit.edu.cn。6月21日至23日学校安全检查组进行重点抽查,检查结果将进行全校通报。

二、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要聘请专业人员对所属范围内的燃气设施设备安全性进行全面细致科学的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尽快进行整改解决。

(二)电气线路、高温高压设备、电梯等定期巡检、维护检测情况。

(三)消防设施、设备巡检测试及良性运行情况。

(四)机械加工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及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五)剧毒、易制毒、易制爆、易燃易爆危化品管理情况。

(六)人员密(聚)集场所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疏散设施完整好用以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七)电瓶车违规入楼存放、违规充电情况。

(八)油烟道定期清理及油锅作业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情况。

(九)治安防范、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主动安排部署并过问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开展检查。

特此通知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附:检查组及成员

 

 

 

 

检查组及成员

第一组

组长

于力军

保卫处处长

组员

曲福忠、刘玉会、庄红伟、张楠、王爽

受检单位

随机抽查

第二组

组长

毕远强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

组员

房永志、宋彬、曹国良

受检单位

随机抽查

第三组

组长

朱兆军

总务处处长兼后勤集团总经理

吕宏振

后勤党委书记

组员

赵振文、周涛、李明辉、张博强

受检单位

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