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黑教科规办〔2020〕1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组织推荐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同时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服务省校教育决策、指导广大教师教育教学实践的引领作用,学校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国家重大招标课题、国家重点课题和专项课题。现将具体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一)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必须严格按照《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选题,不得有更改、调整。专项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要求题目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专项课题是指“国别和区域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请选择“其他类别”申请书,课题类别选择申请书中的第五类“国际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专项课题主要资助围绕国别和区域教育以及重大的国际教育问题开展的研究。
(三)申报基础研究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申报应用研究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四)不支持以解决本单位、本市地及本省的个性问题为主要内容的课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二、申报者要求
(一)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专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课题组成员、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只能作为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进行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
3.已经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本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申请2020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提供本人手写签字的声明,写明没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并且本年度不再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5.凡以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申请人填写《2020年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附件2);专项课题申请人填写《2020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附件3)和《2020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附件4),依照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二)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三)审查合格的全国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专项课题《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申请书》我省要求比国家要求多1份,用于省规划办存档),《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四)所有申报材料装于档案袋中,档案袋正面粘贴《申请书》封面。所有申报材料均要求同时提交纸质版、电子版。
(五)各学院统一填写《2020年度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投标材料汇总表》(附件5)、《2020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报汇总表》(附件6),提交电子版。
四、其他说明
(一)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50-80万元;国家重点课题为35-50万元;专项课题共设置10项,其中2项课题单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8项单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
(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国家重大招标、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专项课题完成时间为1年。
(三)专项课题主要参加者限填9人。
五、材料报送时间
我省由于初审推荐需要,申报截止时间相对提前,各学院对相关材料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电子版材料于2020年3月12日(周四)17:00前发送至邮箱hitjxyjk@126.com,纸质材料暂定3月12日提交至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行政楼313),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提交纸质材料将另行通知提交时间。
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教育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在申报组织工作中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科研人员身体健康。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教学研究与教学建设中心李淑静,联系电话:15045102114。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含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2.2020年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3.2020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
4.2020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
5.2020年度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投标材料汇总表
6.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报汇总表
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