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寒假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校区,各部(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工作的通知》《哈尔滨工业大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寒假前,组织开展全校安全自检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务必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极其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守住安全红线、底线。各单位领导要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

二、加强风险排查,强化隐患治理

各单位应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教训,查清各类风险,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危化品保管、使用、销毁、处置等过程中的防火、防爆等工作。二是加强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等场所电气火灾安全排查,着重整治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拉电线、违章操作、安全通道不畅等问题。三是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巩固今年燃气专项排查整治成果,加强对学校各类食堂、实验室、青年公寓等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四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禁电动自行车或电瓶在楼道、门厅、楼梯间、宿舍、实验室等室内场所违规停放充电,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三、夯实应急基础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做好突发事件人力、财力、物力和应对措施准备。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扎实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岗位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成立以主管领导带队的安全检查组,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逐项核查整改落实情况,落实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组成检查组对各重点部位开展随机抽查。

寒假前,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自检自查总结报告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207室)。

联系人:王继刚

电话:86414090转2072

邮箱:bwcfhk@hit.edu.cn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