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作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配套项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拔博士生导师出国交流。请各学院、学部、校区和有意向的教师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身心健康,正式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申请人应为曾经/正在派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或拟申请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
4.重点支持积极参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执行工作、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5.申请人访问的国外院校/科研单位应与所派出学生的留学单位一致;申请人的邀请方应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
6.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校内副导师不能申请本项目。
二、选拔方法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附件1)及《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附件2)相关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期限为1个月(不少于四周)。
待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2023年选派简章及办法后,以新文件要求为准。
三、时间安排
1.申请准备:5月10日前
有申请意向的教师应提前和国外单位联系邀请信、国外导师简历,确定出访时间(应在2023年8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间,出访时派出的学生回国与否均可)。
2.正式报名:5月10-25日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申请材料:https://sa.csc.edu.cn/student/#/login?redirect=%2Fhome,具体要求以研究生院计划5月初发布的正式报名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参考《2023年博士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常见问题解答》(附件3)。
2.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为准,详见: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
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行政楼327室)
联系电话:0451-86403286
E-mail:yliu423@hit.edu.cn
附件:
1.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2.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
3.2023年博士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