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季火灾风险防控工作开展“4.17”防火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校区,各部(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关于做好野外烧荒等火灾风险防控工作》(黑消安办联发[2023]1号)、《关于打赢清明节森林草原防灭火战役的通知》(黑森防办发〔2023〕7 号)文件精神,落实《哈尔滨工业大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哈工大保[2022]275号)工作部署,现将加强校园春季火灾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开展“4.17”防火宣传周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春季火灾风险防控责任。针对季节特点,各单位应明确火灾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研判,查找薄弱环节,落实防控措施。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学校安全监管部门应深入火灾风险重点部位,检查指导火灾风险防控工作,督导火灾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和火灾隐患整改,有效预防春季校园火灾事故发生。

二、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回头看”。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门窗铁护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各单位及学校安全监管部门应对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实验室用电、商服网点、电气焊作业等九个消防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尤其要针对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门窗铁护栏拆除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于消防安全隐患未积极落实整改的,将计入年终考核负面清单。

三、组织开展“4.17”防火宣传周活动。为落实哈尔滨市“4.17”消防宣传月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4月17日至4月23日为今年我校“4.17”防火宣传周。以此为契机,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短信、电子屏等平台,及时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及大风天、室外明火作业等预警信息和警示案例。通过培训讲座、消防实操演练、设置宣传栏、悬挂条幅等方式,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与培训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营造校园春季火灾防控良好氛围。

4月21日,学校将邀请消防救援专业人员来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讲活动。届时,各单位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安全员及其他各级各类人员应积极主动参加。此次活动将作为考核评价各单位年度安全工作重要内容,宣讲活动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4.17”消防安全知识宣讲会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