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秋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校本教研[2017]45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秋季学期各院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的立项、结题、评奖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请

  1.项目内容:“大创计划”按项目级别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项目类型介绍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附件1)第一条。学校鼓励教师以自己的科研成果为依托,组织创业实践项目申报。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者仅限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创业实践项目以本科生团队为主,可包括已成为研究生的前期项目成员。正在承担(含主持和参加)“大创计划”项目的学生不能报新项目。

  2.立项要求及材料提交:本学期“大创计划”项目全部按照校级项目立项,下一年春季学期中期检查后院系根据学校国家级和省级项目指标数择优向学校推荐国家级和省级“大创计划”项目,最终名单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公示文件为准。答辩时间和地点由院系安排,学生按项目类型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2)并参加院系组织的立项答辩,院系于10月23日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立项汇总表”(附件3)。

  二、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要求:研究工作取得预期成果、且已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需要提交项目验收书(附件4)并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院系安排。院系于10月23日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5)。

  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按计划结题而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并附《项目进展报告》(附件6),详细阐明延期的缘由,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院系审核汇总后报本科生院备案。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因无法克服原因中止项目需填写《项目中止实施申请表》(附件7),中止项目成员当学期不允许重新立项。

  三、优秀项目评奖

  “大创计划”优秀项目设一等奖和二等奖。评选工作由院系组织实施,评选数量按本次结题数的30%计算,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

评奖结束后,院系根据评审结果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优秀项目一览表”(附件8)。学校将对优秀项目颁发荣誉证书。

  四、对院系要求

  1.院系立项前应召开立项宣讲会,我校10月9-15日期间举办全国双创活动周,建议在此期间举办。宣讲会请资深“大创计划”指导教师宣讲申报要求、项目选题、实施过程及学校政策等内容,同时可请往年“大创计划”优秀项目到会介绍经验和心得。会后院系应在本单位网站发布新闻。

  2.院系应做好项目的立项评审、结题验收和项目评优工作,结果应于三日内进行公示。

  五、经费资助及激励措施:

  1.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创计划”项目分别资助1、0.4、0.2万元,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资助2万元。优秀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资助。

  2.推荐优秀“大创计划”项目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际国内赛事并按相关规定给予保研推免加分。

  3.参加学校年度创业大赛并获一等奖者可获资助5万元,二等奖获3万元,三等奖获2万元。成熟项目可进入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孵化”。

 

  联系人:万晓阳,电话:86402867。

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