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办理电动车校园通行证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校区,各部(处)、直属单位: 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办理电动车校园通行证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确需使用并已拥有电动车的教职员工、已摸底排查登记的在校学生、后勤保障等部门用于服务保障的公用电动车,均须办理电动车校园通行证。 二、办理条件 须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电动车号牌。 三、办理时间 2024年5月23日—…
    2024-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