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28号),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决定继续开展“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年轻科研人员赴德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资助国内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年轻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旗下的德国电子同步加速器研究中心、德国于利希研究中心等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交流期限为2年,中方提供每人30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德方有关研究中心提供每人每月1500欧元的奖学金,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流动站自主招收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和我校拟进站的2018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已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四)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五)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需依托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
(六)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项目资助。 
      三、申请办法
(一)岗位需求
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请于中国博士后网站查询,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二)保密要求
1.“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不受理涉密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的脱密处理,申请人须严格依照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
3.申请材料未经相关部门保密审查通过前,不得提交申报。
4. 申请人报送的“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与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版本内容一致。
5.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照保密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责任。
(三)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人用英文填写《The Application Form of “China and Germany Postdoctoral Exchange Program”》(附件1,简称《中德博士后申报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校级答辩决议书);学校出具的攻读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包括平均绩点GPA以及所有课程得分);英语或德语水平证明(例如剑桥高级英语证书CAE Certificate、雅思IELTS、托福TOEFL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等);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推荐信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申请人填写《“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单位人选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推荐表》)。《推荐表》第1页由博士后合作导师、流动站负责人和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审核意见并盖公章;第2页由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填写审核意见并盖公章。
3.申请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审查审批表》(附件3)2份、《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审查证明》(附件4)1份,与《中德博士后申报表》和证明材料一起送交相关部门和科工院,履行保密审查程序。
科工院保密审查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志刚;电话:86418044;13945151892;办公地点:科学园2H楼535室
4. 5月8日前,《中德博士后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全部申请材料制成电子版(5M以内)并刻制光盘1张,与《推荐表》1份、《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审查证明》1份一并递交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5.5月9日,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并将申请材料寄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确定资助人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德方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最终确定资助人选,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知推荐单位。
获选人员应在获选通知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赴德开展博士后研究。拟进站人员需在我校办理进站手续。如获选人员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能获得博士学位,则自动取消获选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 申请人应保证申请材料内容真实。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将取消申请人获选资格。
(二) 申请人需确保报送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申报资格。
(三)博士学位证书、成绩单、英语或德语水平证明等须准备好原件及公证的英文翻译件,提交方式在预选工作后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堃
电话:86418561
 
 
 
 
 
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