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0年部门新增资产配置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中央部门2020-2022年支出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9]115号)文件要求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20-2022年支出规划、2020年部门预算和住房改革支出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就编制我校2020-2022年支出规划、2020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本着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本单位资产使用实际情况,认真填报2020年新增资产配置相关报表。有购置计划的单位务必于2019年7月12日前上报2020年新增资产配置表(申报范围为50万以上通用设备、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及车辆)。未上报的单位,视为2020年没有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本次新增资产配置上报工作时间紧迫,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填报。
联系人:禹胜来
联系电话:86414793
报送地址:行政办公楼208室(资产管理办公室)
附件:1.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资产明细表
2.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资产明细表
3.新增车辆配置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