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建筑学院2021年课程思政教学竞赛的通知

2021-04-23 11:04

各系、中心(所、教研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准确落实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化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以实际举措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竞赛实施方案》要求,学院决定举办课程思政教学竞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一)承担我院本研课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优良的师德师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我院在职教师,均可参赛。

(二)获批校教学发展基金项目(课程思政类)的教师应积极参加学院比赛,发挥示范作用,名单详见《建筑学院教学发展基金项目(课程思政类)汇总表》(附件1)。

(三)参赛课程教学效果优秀且无教学事故发生。

(四)曾获往届课程思政教学竞赛特等奖、一等奖教师不再重复参赛。

二、比赛安排

4月30日,以教研室为单位上报参赛教师名单(含指导教师情况),填写《建筑学院2021年课程思政教学竞赛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交至教学办吕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86281051。

5月7日,学院组织教师进行现场教学展示。

1.教学文件(比赛时交评委):包括完整的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设计、教学日历及2个教学设计典型案例。案例需提供2节代表性课程的完整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流程说明,尽可能细致地反映出教师的思考和教学设计,每个案例应提供不少于5张图片,应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图文结合,表述清晰流畅。

2.课堂教学演示(20分钟):参赛教师可自选3个教学节段,由专家现场抽签确定讲授节段。

专家组根据选手教学文件及现场展示情况进行评分排序,确定学院获奖名单。

三、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

1.特等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奖品,并推荐参加学校复赛;

2.一等奖2名,颁发获奖证书、奖品,并推荐参加学校复赛;

3.二等奖5名,颁发获奖证书、奖品;

4.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专项奖

1.最佳教学设计奖1-3名,颁发获奖证书、奖品;

2.最佳课堂教学奖1-3名,颁发获奖证书、奖品。

(三)组织奖

对积极推荐教师参赛的系和教研室,根据参赛的数量和质量,评选1-2个系和2-3个教研室授予最佳组织奖,颁发获奖证书、奖品。

课程思政教学竞赛成绩纳入教师、教研室、系中心工作量考核评价指标和评奖评优体系,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工作评价的重要指标。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

2021年4月22日